1. 活动期间:自2008年4月1日0:00起至2008年6月30日24:00止,其中UEFA EURO 2008™ 欧洲杯门票抽奖活动的时间自2008年4月1日0:00起至2008年5月5日24:00止;
  2. 本活动以卡片为单位进行:所赠送积分将记入发生交易的信用卡账户中,但非独立附属卡积分回馈至主卡账户中;非独立附属卡所获抽奖机会也计入主卡账户一并参加抽奖,不再另行单独计算和参加抽奖;
  3. 所有交易要求交易时间及入账时间均在活动期间,并以交易金额为准;
  4. 积分赠送将在活动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入账;
  5. UEFA EURO 2008™ 欧洲杯门票抽奖将在2008年5月16日前完成,并在2008年5月31日前寄送并通知到中奖持卡人;请及时关注卡中心网站公告;
  6. 本活动奖品UEFA EURO 2008™ 欧洲杯半决赛及决赛门票由万事达卡国际组织提供,奖品不可退换、兑换现金等,但可以转让,要求被转让人必须是中信万事达信用卡持卡人,并须提供卡号等相关资料以供卡中心核实;
  7. 可与其它积分赠送活动同时进行;
  8. 如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卡中心将取消该持卡人获得奖励的资格,并保留不另行通知而从该信用卡直接扣除相应奖励或注销其信用卡及采取其他相应法律措施的权利。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一情形:所持信用卡被停用或管制、自行注销整户信用卡、不偿还对卡中心其他债务、违反《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或本活动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卡中心有权取消其参加本次活动及获得奖励的资格;
  9. 以下刷卡交易不适于本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互联网完成的交易、依《中信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各项手续费;不符合《中信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及条款》规定计算积分的刷卡交易;预授权交易、提取还原交易、取消/退款的交易以及其他卡中心另行指定的项目(如商场分期等);
  10. 在法律范围内,卡中心保留对本活动规则解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