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 二手房 公积金 加按揭 转按揭
 

公积金组合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是向缴存公积金并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为中国境内,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 在我行存有购房的首付款或提供已交纳首付款的证明材料;
  5. 按时足额交纳住房公积金;
  6. 我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房价的 80 % 。
  •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
  •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

三、贷款程序

  1. 借款申请人需要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2. 借款申请人需要在我行的营业机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存入购房首付款,或向开发商交纳购房首付款; 借款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审批所需材料;
  3. 我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经办人员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对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信调查;
  4. 我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
  5. 借款申请人与我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6. 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四、需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借款申请表、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

  详情请咨询当地分行,我行工作人员将帮助您了解零售贷款业务的具体要求。

  本资料解释权属中信银行,本资料所列内容,如当地分行有特殊规定的,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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