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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银行个人 综合消费贷款是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住房装修、旅游、购买大额耐用消费品及其他生活消费用途的贷款(除我行个人消费类贷款中列明的住房、汽车、教育贷款外)。

一、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为在中国境内,年龄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我行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或抵押;
  4. 借款目的为本人或家庭装修住房、家庭旅游、购买家庭大额耐用消费品(大额耐用消费品是指单价 2000 元(含)以上、 10 万元(含)以下,正常使用寿命在二年以上的家庭耐用商品,包括家用电器、家具、厨具、卫生洁具、电脑、乐器、健身器材等,不包括住房、汽车)或其他明确的消费用途;
  5. 申请住房装修贷款的,应有与我行认可的装修公司签订的住房装修合同;申请旅游贷款的,应有我行认可的旅行社出具的相关证明;
  6. 能支付所购商品或服务的首付款;
  7. 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 贷款最低限额为 2000 元,最高 50 万元。其中,以权利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 90% ;以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 70% 。
  • 贷款期限一般在 3 年以内,最长不超过 5 年(含)。
  •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


三、贷款程序

  1. 借款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审批所需材料;
  2. 我行经办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信调查;
  3. 我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审批结果;
  4. 借款申请人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
  5. 我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


四、需提交的材料凭证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借款申请表、首付款证明、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抵押物评估报告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意见和保证人的资信材料等。

  详情请咨询当地分行,我行工作人员将帮助您了解零售贷款业务的具体要求。

  本资料解释权属中信银行,本资料所列内容,如当地分行有特殊规定的,以当地分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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